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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专利申请指南
2017年06月16日 16:56  阅读:

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荆州)基地

2016年编制

一、专利知识

(一)专利概念

1、专利: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地区性机构根据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的时间期间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2、专利权:由政府(含政府间组织)授予的,在一定期间和范围内的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排它性权利。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二)专利特点

1、无形性(与有形资产一样,可转让);

2、时间性(发明专利有效期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10年)

3、地域性(在本国或本地区内有效)

4、排它性(独占性)

5、公开性(公开换保护)

(三)专利类型

1、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2、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包括:

①实用新型专利只针对产品而言,任何方法都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

②实用新型专利所述的产品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占有一定空间,具有相当的体积,而气体、液态产品以及粉末状、颗粒状、微观形状的仍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

③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产业上利用,比较典型如电子产品和机械产品等。

3、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其特点包括:

①外观设计专利必须以产品为依托,单纯的图案、绘画不能申请;

②负载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单纯的工艺品、手工艺品等不能申请;

③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而不追求实用功能。

(四)专利申请条件

1、新颖性

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①申请日。申请日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并被接受的日子。专利实质性审查时,以申请日作为判断“三性”的审查基准日。如果申请文件直接递交,以专利局收到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则以寄出申请文件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日不是完成发明创造的日子。

②不属于现有技术。申请日之前未公开(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无地域限制)。发明人在申请专利之前不能将技术以论文等形式公开。

2、创造性

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包括:

①解决了人们长期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

②克服了技术偏见;

③取得了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④在商业上获得成功。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对“创造性”要求不同: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能根据现有技术直接得出,必须是或多或少动了脑筋的,花费了创造性的思维。

3、实用性

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能够制造和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产品必须是在产业上能够制造,方法是在产业上能够使用。专利上指的“产业”包括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及体育医疗器械等等。

4、产生积极效果

①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不产生社会危害,不产生对人类生存、安全、环境的危害;

②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

③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实施后能够给发明人、专利权人或者国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如节省材料、节约能源、增加财富、提高收入等。

(五)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①科学发现: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认识。如:空气流动产生风,自然界存在铁元素以及其氧化后会生锈。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指人的思维运动,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的抽象结果,或者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的结果,如程序、棋牌规则、交通规则。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注意:诊断和治疗中的仪器或装置、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可以被授权。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所述动物是指不能自己合成,只能靠摄取自然的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来维系生命的生物(不包括人);所述植物是指可以借助光合作用,以水、二氧化碳合无机盐等无机物合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来维系生命,通常不发生移动的生物。

⑤原子核变换方法及该方法获得的物质:指一个或几个原子核经分裂或者聚合形成一个或多个新原子核的过程。

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六)申请主体

按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进行区分。

1、非职务发明(即个人的发明创造):其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权利继承人、受让人可以申请专利,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职务发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单位可以申请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单位为专利权人,但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对权利及其归属进行约定。

(七)专利优先权

自专利第一次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6个月内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受优先权。

(八)专利申请原则

1、请求原则

必须有人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方可受理。

2、书面原则

提交的各种手续应以书面的形式办理。

3、先申请原则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

4、优先权原则

指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但未授权)又以相同主题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可享有本国优先权。

5、单一性原则

不允许将两项不同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放在同一件专利申请中,也不允许将一种产品的两项外观设计或者两种以上产品的外观设计放在一件专利申请中提出。

6、涉外专利申请原则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必须先提出国家专利申请。

(九)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依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门机构,主要帮助申请人填写各种表格、修改申请文件,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缴纳费用和办理各种手续。具体名录可从网上查阅(http://www.sipo.gov.cn/zldlgl/)。

(十)国际专利申请

中国申请人通过PCT途径提出国际专利申请。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目前成员国已达到132,其中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和全体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等工业化国家,也包括韩国、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几乎覆盖了世界上所有实行专利制度的重要国家。

(十一)专利文献检索

1、国内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http://www.sipo.gov.cn/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http://www.cnpat.com.cn/

万方数据库检索http://c.g.wanfangdata.com.cn/Patent.aspx

2、国外网站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中的“国外知识产权网站”可链接到国外的知识产权政府网站。

欧洲专利检索http://worldwide.espacenet.com

美国专利检索

http://www.drugfuture.com/eppat/patent.asp (利用公开号可免费查询欧专局收藏的7000多万份世界各国的专利)

二、专利申请

(一)类别选择

1、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2、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申请撰写

1、申请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sipo.gov.cn/bgxz/)。

申请文件的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单面纵向排版,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字体,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当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

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

2、申请文件撰写

(1)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文件材料:

①委托书(签章的原件)

②发明专利请求书

③权利要求书

④说明书摘要

⑤说明书摘要附图﹡

⑥说明书

⑦说明书附图﹡

⑧生物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⑨费用减缓请求书﹡(适用于申请减缓的情形)

⑩费用减缓证明﹡ (适用于单位申请减缓的情形)

(注:*项为非必要材料)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文件材料:

所需文件材料:

①委托书(签章的原件)

②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③权利要求书

④说明书摘要

⑤说明书摘要附图

⑥说明书

⑦说明书附图

⑧费用减缓请求书﹡

⑨费用减缓证明(适用于单位申请减缓的情形)﹡

(注:*项为非必要材料)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文件材料:

①委托书

②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③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④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⑤费用减缓请求书﹡(适用于申请减缓的情形)

⑥费用减缓证明﹡(适用于单位申请减缓的情形)

(注:*项为非必要材料)

(4)发明名称的要求

①不应含有非技术词语;

②名称一般不超过25个字,经审查员同意可增加至40个字;

③发明人必须使用真实性名。

(5)说明书格式中要求具有的内容:

①技术领域:要求保护技术方案的所属领域。

②背景技术:与专利保护内容最相近的现有技术。

③发明内容:专利申请内容的具体技术方案。

④有益效果:通过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而达到的与现有技术不同的特殊的有益效果。

⑤附图说明:通过必要的附图体现发明点所在。

⑥具体实施方式:通过优选实施例阐述发明内容。

(6)权利要求书撰写

①在保证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和足够的专利性的前提下,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的个数应该最少。因为技术特征愈少,保护范围就愈大;反之,保护范围就愈小;

②把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层层细化,形成具有不同附加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作为从属权利要求提出。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他人申请的改进专利,另一方面也为在实质审查程序、行政撤销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提供层层防御的回旋余地。当独立权利要求的专利性被否定后,可以将从属权利要求上升为独立权利要求,则仍有可能保留一个缩小了保护范围的专利权;

③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每一项权利要求的区别技术特征都应当在说明书中充分公开,技术秘密的保留应以满足充分公开原则为前提。这样,才能在实质审查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立于不败之地。

(7)附图处理

①要求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均匀清晰,但不得着色和涂改。(计算机绘制的图可以);

②几幅图可以绘一张纸上,但保证各图独立,各图组合起来合成一幅完整图,附图周围不能有框线;

③附图有两个以上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④在不同的图中同一个零件用同一附图标记但不能有文字(但如水、汽等可以);

⑤流程图、框图应当视为附图,并应在其框内给出必要的文字和符号,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照片贴在图纸上作为附图如金相结构、组织细胞等。

(8)说明书摘要撰写

①写发明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技术要点、用途;

②不能使用商业宣传用语;

③摘要文字(含标点符号)不超过300字。

(9)文件排列顺序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排列顺序: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含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表)、说明书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排列顺序: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

申请文件各部分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10)证明文件

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的,证明文件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或者由当事人签署。证明文件一般用原件;使用复印件的,应当经公证或者由出具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

(11)签字或者盖章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办理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

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必要时还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12)同日申请说明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

(13)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14)专利代理办法

专利发明人通过与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的合作,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发明人提交“技术交底书”给代理人,标准化申请文件由代理人撰写。

技术交底书是发明人要把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专利代理机构的参考文件,使专利代理人更容易理解发明人发明构思的特点。一份内容全面、符合要求的技术交底书将有助于提高专利代理人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发明人争取权益,具体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①别人的技术方案实现形式及其缺点

②我们的技术方案实现形式及其优点

③我们的技术方案的具体实现形式

④我们的技术方案的核心创新点

⑤相应的图档

(三)申请提交

通过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http://www.sipo.gov.cn/zldbc/ 查询。

3、各种申请文件应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4、申请文件邮寄时的,应当用挂号信函、特快专递邮寄,不得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挂号信函上应当标明“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收”的字样。申请文件通过快递公司递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以及各专利局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文件。邮寄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5、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在审查程序中,应审查员的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若在专利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四)申请受理

1、专利局受理处或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

2、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

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地址有变动的,应当及时向专利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如果申请人与专利代理机构解除代理关系,应当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审查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初步审查也是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合格、提交文件的种类是否齐全、文件的份数是否足够、是否明显违背法律社会公德、是否属于专利法的保护范围等。于申请日起18个月后被公之于众。在申请案被公开后至申请日起3年内的任何时间,申请人都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可多次补正。申请人如想尽早获得授权,在申请提出时要同时要求实质审查和提前公开请求。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流程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流程

(六)申请日的更正

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该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出申请日更正请求,并附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挂号信的存根)。

(七)国际专利申请前的保密审查

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应当向专利局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经保密审查确定涉密的,不得申请外国专利。《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事项服务指南》参见http://www.sipo.gov.cn/zhfwpt/zlsqzn/zlsqspcxjs/zlsqxgsxjs/xwgsqzlqdbmscsxfwzn2017.pdf。

(八)费用缴纳

1、申请费: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同时还应缴纳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缴纳。

3、复审费: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缴纳。

6、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7、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

8、年费:年费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三、专利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通过,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全文分为八章,六十九条对专利权的条件、申请、审查、保护等内容进行法律上规定。该法的建立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提高。对激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2月1日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分是十一章、一百一十七条对专利从申请、审查、登记等实施环节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实施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参见:http://www.sipo.gov.cn/zcfg/

四、专利代理机构

1、荆州市亚德专利事务所

机构代码:42216

机构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东路54号科技局办公楼一楼(原荆州行署大院内)

机构网址:

联 系 人:蔡昌伟

联系电话:0716-8421080

Email:jzydzl@126.com

邮政编码:434020

2、荆州市技经专利事务所

机构代码:42219

机构地址:荆州市北京中路253号

机构网址:07168190660.locoso.com

联 系 人:袁阳

联系电话:0716-8190660

Email:270267871@qq.com

邮政编码:434020

3、武汉智嘉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机构代码:42231

机构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11号武汉光谷国际商务中心A栋23层08室

机构网址:http://www.jhgk-ip.com

联 系 人:黄君军

联系电话:13971445351

Email: 41504713@163.com

邮政编码:430000

4、武汉河山金堂专利事务所

机构代码:42212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特1号光谷软件园C6栋309室

联 系 人:鲁思成

联系电话:027-87530959

Email: 2028305600@qq.com

邮政编码:430000

4、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42202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香港路145号远洋大厦14层

机构网站:www.whkyip.com

联 系 人:陈家安

联系电话:027- 8266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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