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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湖北省专利条例》的通知
2017年06月19日 09:00  阅读: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

日前,《湖北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全票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对我省建立健全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制度,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及省委、省政府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制度上保障和促进创新的重要举措。《条例》中制定的湖北专利奖、专利混合所有制、军民融合创新、打击重复侵权、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等一系列改革创新制度和机制既适应了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又符合专利事业发展的趋势,对激励发明创造、加强专利保护和运用、推动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提升核心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深入学习《条例》各项内容,领会法规精神,及时将《条例》精神传达到基层和企业,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配合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

(一)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抓好学习是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基础。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要以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原文学习《条例》,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做到了然于胸。

(二)及时、全方位宣传《条例》。加强宣传是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要注重提高宣传工作的覆盖率和针对性,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对《条例》的出台开展宣传,重点宣传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要明确重点对象。以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各类园区为重点,协调科技、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做好具体的宣传工作;三是有效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积极性,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率。

(三)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辖区专利管理部门的指导,推进县级专利行政执法机构建设,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制度规范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全面、高效的依法履行职责。

(四)认真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结合《条例》确定的各项法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专利工作的支持,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早日出台条例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全省专利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领导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与日常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于6月30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以电子件形式报至我局。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雷瑜 电话:027—8716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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