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0]046号
各相关学院及科研教师: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报公告已经发布。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无需打印),于2021年3月4日17:00前报送至我处项目科。
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709668907@qq.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明珠、曹馨丹
联系电话:0716-8062703;0716-8061197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