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140号)和《长江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长大校发[2022]51号)文件精神,针对有间接经费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支出绩效。
1、项目范围
截止目前,有间接费用并能够提取的社科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教育部其它专项(立项部门为教育部社科司)、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比例设定间接经费的社科类项目(其中长江大学务必为立项第一单位)。
2、间接费用的计提比例
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计提方式及组成为:到帐经费的4.5%由学校统筹(3%返还项目所在学院,1.5%用于学校科研发展基金),即管理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根据团队实际占有资源情况,另行制定收取标准;由项目组统筹的绩效。
3、绩效提取的流程
(1) 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江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格式见附件),项目结项前,项目组可提取间接经费(到账经费的30%)的85%的50%,余下部分待结项后再予以发放。
(2) 打印《绩效支出申请表》,经项目依托学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院长签字盖章。
(3) 在学校个人收入申报系统中录入并导出绩效支出发放清单,与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一并报送至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