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件
教技[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3年印发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规范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由于近两年国家在不断规范科技经费的使用,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科技发展的需要,加强对我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我部对2003年印发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作了修订,重点增加了财务管理和网络管理等内容。现将《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