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9年长江大学已完成第三届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促进学术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长江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长大校发【2014】2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由各单位进行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单位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7-9人组成,各学院(部)可就学术委员会的职责、议事规则以及委员聘任等自行制(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授权或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请各单位尽快完成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其组成人员经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学术委员会。
联系人:王莎莎,13993660@qq.com
长江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