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0〕24号)文件精神,现将长江大学选派2020-2021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2020-2021年度拟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12名,为法人科技特派员,选派期为两年。主要围绕相关产业和区域,深入到农村基层和农业经营主体,以团队形式开展协作创新、助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引领和支撑农业产业的区域经济发展。
二、选派目标
按照《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百县千镇万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省级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和创业,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合作社;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各类先进适用技术、新机具、新品种;直接服务、带动农户脱贫致富。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服务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的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新局面。
三、选派标准和要求
1.具有解决“三农”相关问题的科技资源、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能力,具备开展协作创新创业、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的相关条件。
2.按照学科领域或服务对象,以服务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常年有人驻点开展工作。
3.由本单位相关产业首席专家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团队负责人。
四、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意向征集(2020年6月12日-6月16日)。
1.学院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组织教师学习通知精神,汇总成特派员服务团队申报表报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长江大学),相关学院申报特派员服务团队原则上2个;
2. 特派员申报流程。
(1)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长江大学)登录“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完成单位基本信息填报。
(2)服务团队负责人登录系统在线组团,填写团队拟服务地区、内容、目标等信息。
(3)科技人员登录系统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服务团队。
(4)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长江大学)在线生成下载《湖北省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上传至“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
(二)公示报出(2020年6月17日-6月23日)。
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长江大学)汇总形成年度科技特派员选派计划,科技处处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在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科技特派员和团队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见附件3)、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与省科技厅签订责任书(见附件4)。
(三)挂牌服务。
省科技厅为每名科技特派员颁发证书,配发工作胸牌。服务的企业(单位)在显著位置悬挂科技特派员展示牌,公开科技特派员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服务内容、任务指标等信息。科技特派员和团队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开展科技服务,定期向派驻、派出单位报告工作情况,并及时将日常服务情况上传至“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长江大学)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
五、经费补贴
省科技厅给予省级科技特派员每年每人8500元经费支持(含5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凭证由科技特派员组织管理部门报省科技厅存档备案)。经费拨款至科技特派员个人账户,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村基层的差旅补助和生活补贴。
六、联系方式
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长江大学) 沈浩 0716-8061160/13997629123
附件:1.《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20〕24号)
2.湖北省法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格式)
3.湖北省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协议(格式)
4.湖北省法人科技特派员责任书(格式)
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长江大学)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