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论文信息数据、权属与分级认定结果是学校科研绩效考核、教师年度考核、教师职称评聘、各类人才项目评选工作重要的依据。为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规范我校论文信息采集、权属与分级认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科研年度考核工作的需要和高水平大学及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监测数据采集的需要,现将2020年自然科类论文信息采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论文范围
1、时间界限: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15日公开发表的中英文学术论文。
2、权属界限:第一单位为长江大学或长江大学所属重点
实验室的学术论文。论文标注有共同第一单位的在认定时予以认可。
二、信息采集范围
1、基本信息采集:主要包括论文标题、 权属作者姓名、
权属作者职工号或学号、作者类型、学科门类、所在学科、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 期、期刊收录情况、代表性论文说明、原始记录与数据是否存档。具体见《长江大学2020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信息采集表》(附表1)。
2、权属作者认定办法:第一通讯作者优先以论文脚注排名为准,论文标注共同第一通讯作者认定时予以认可,如果没有脚注,以作者排名中最后一个通讯作者为准。无通讯作者类论文,权属认定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学生,第一通讯作者为我校教师,论文权属认定为第一通讯作者(不影响学生在校各类奖励和评聘运用),如果出现我校教师两名或两名以上为共同第一通讯作者,需要共同第一作者商议确定1人为论文权属所有人,并签订确权书;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师,第一通讯作者为非我校教师,论文权属认定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师,第一通讯作者为我校教师,论文权属认定由第一作者教师、第一(共同第一)通讯作者教师商议确定权属,并签订权属确认书。确权书一旦确认,在以后的各类评聘运用不得更改。
3、作者类型: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4、学科门类与所属学科:见《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
目标》(附件2)一级学科。
5、发表年份及卷(期)数:填写格式为“出版年,卷号(期)号”,如期刊无卷号,则为“出版年(期)号”。
6、期刊分级说明:顶级期刊为《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Cell》;权威期刊为SCI、SSCI、EI、A&HCI,以及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权威(见《长江大学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权威期刊目录》2015版);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期刊、《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CD)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版来源期刊;一般期刊,以上3类期刊之外的其它学术期刊。
7、期刊收录情况:CSSCI、CSCD、SCI、SSCI、EI、A&HCI、其他,SCI收录要填写分区,格式“SCI+区号”,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为准,在大小类分区间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
8、论文说明:简述科学价值、影响力,字数控制在50字以内。格式为:“本研究发现了……规律、方法……”、“本研究建立了……理论、模式……”、“对……起到指导、借鉴作用”等等,最后一句话能说清楚。不需要写相关研究内容或方法或结论,不宜写收录、分区和引用情况。
9、原始记录与数据是否存档:所有原始记录和数据、撰写底稿、投稿邮箱及交流载图、版面费发票复印件、版面费开支渠道等材料要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存档,有条件的学院要建设学术档案室,集中保存档案。凡在原始记录与数据是否存档选择“存档”,自动认定权属作者已做此项工作,如果在未来核查时出现因数据不全而认定有学术不端情况者,自行负责。
三、采集与认定流程
1.学校采集初步共享数据,共享各学院,学院组织教师本人认领和修改,共享数据没有的请教师补充录入,确保应采尽采,全面按要求填写。
2.学院对信息进行汇报、核查,并在全院公示。
3.公示后的汇总结果经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院长签字后,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电子版发至184081224@qq.com邮箱。联系人:田永晶;联系电话:8060873。
4.学校将组织核查、分级认定和公示工作,形成结论成数据成果,并以此数据作为学院考核和教师年度科研考核的数据依据。
附1:长江大学2020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信息采集表(1).xlsx
附件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2020年SCI论文初选共享数据(663篇).xlsx
2020年EI收录初步选共享数据(388条记录).xlsx
2020年中文期刊初选共享数据.xlsx
长江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