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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25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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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武汉智嘉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武汉蓝宝石专利代理事务所、武汉维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荆州市亚德专利事务所、武汉河山金堂代理事务所6家事务所于2019年3月1日签订知识产权代理委托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现合同已到期,终止与上述代理事务所的合作关系。基于我校知识产权管理及资助政策的调整,科研人员根据知识产权业务实际需要,可自主选择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代理合作,特此通知。
科技技术处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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