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22-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省科技厅关于选派2022-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省级科技特派员学习文件精神,并认真填报《湖北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具体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签订服务协议
明确列出拟帮助服务企业(单位)解决的问题、拟开展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预期完成的任务指标等任务;
委任制科技特派员签订服务协议同时,须将项目任务书或服务合同扫描件同步提交用于备案(涉及商业秘密可以适当进行隐藏);
留任制科技特派员签订服务协议同时,需要同步补签申请表。
二、工作流程
《湖北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一式6份,按照本人承诺签字、派出单位、派驻单位、派驻地市(州)科技科技局的顺序完成盖章,由市(州)科技局盖章后统一邮寄到省科技厅,科技厅盖章后返给各市(州)科技局,由市(州)科技局负责将服务协议分发给各留存方。
三、时间节点
9月1日—4日科技特派员就拟解决的问题、拟开展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预期完成的任务指标等任务,与服务企业(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并向学院提交《湖北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电子版,要求5号字,排版整齐规范;
9月5日,各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电子版,由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长江大学)统一审核盖章;
9月6日—8日,科技特派员向服务企业(单位)提交盖章的《湖北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纸质文本,一式六份;
9月8日—9日,科技特派员或服务企业(单位)向派驻地市(州)科技局提交盖章的《湖北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纸质文本,一式六份。
四、联系人及电话
湖北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长江大学):沈浩
电话:0716-8061160,13997629123
长江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