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2]027号
各相关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2022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已发布,并实行竞争性公开招标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课题
1、湖北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高地研究。
2、湖北打造中国碳交易核心枢纽研究。
3、壮大湖北市场主体政策体系研究。
4、从绿色GDP绩效评估看湖北双碳战略和绿色发展路径研究。
5、湖北加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6、湖北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集聚发展对策研究。
7、湖北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现状、潜力与空间布局优化。
8、湖北生物育种产业化研究。
9、湖北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现状及遏制对策研究。
10、培育湖北消费新业态研究。
11、湖北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12、以高水平“走出去”促进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
13、湖北打造航空客货双枢纽助推临空经济发展研究。
14、湖北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研究。
15、湖北经济社会重大风险防范研究。
16、提升湖北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力研究。
17、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城镇化政策研究。
18、湖北建设教育强省重点举措研究。
19、湖北省属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研究。
20、湖北打造全国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对策研究。
二、采购金额
获准立项的采购课题每个资助人民币8万元,在课题立项和结题两个阶段各支付50%的经费。
三、申报时间
校内截止时间:2022年5月18日;
省级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申请书》,提出不少于3000字的政策建议框架,由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用A4纸印制,一式10份,至少一份原件,分开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只能选择一个申报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也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主要成员申报,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2、承担以前年度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不能实质性参与研究或不能具体承担指导责任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请省级财政资助,已申报省重大调研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的均不予立项,出现重复申报的项目,撤回资助。
5、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4个月内需提交符合质量标准的研究成果。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听取项目研究进度情况汇报。提交智力成果时,应同时提交5000字以内的成果摘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明珠
联系电话:0716-8062703
办公地点:8号教学楼211室
附件:《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申请书》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