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平台:
为了规范学校科研平台运行管理,促进学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发展,根据《长江大学科研平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科研平台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材料提交时间
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28日。
二、考核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上级批准设立的以学校为牵头单位的省部级科研平台(附件1)。
三、考核方式
各科研平台填写《长江大学科研平台考核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表格末尾的填表须知和评分体系说明),学校组织专家对考核材料进行评审。
四、考核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科技处平台科:行政楼324 联系人:邓磊8062590(QQ:30863445)
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