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暂行)》( 以下简称《章程》),现就 2026 年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下设两个奖项,分别为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和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
(一) 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
推荐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符合《章程》规定的奖励范围,在自然资源领域取得重大理论、技术、方法创新,获得广泛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
1.推荐成果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评审或验收等。技术发展迭代较迅速领域的成果,可放宽到2024 年 12 月 31日前完成。
2. 同一人在同一年度仅可作为一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
3. 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再推荐。
4.推荐成果应在奖励申报之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5.成果完成人中,除科研院所人员外,其他单位中对成果确有创新贡献但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排名不得进入前 3 位。
6.为支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针对具有显著地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取得重大理论、认识创新和找矿技术进步的国内找矿勘查成果设立了“找矿奖” 。 申报“找矿奖” 的,请在奖励申报系统内选择“ 中国地质学会”后,在“是否申报找矿奖”下拉框中选择“是”。
7.为支持自然资源标准和科普工作,鼓励标准类和科普类成果申报。标准类成果应为自然资源领域发布实施2 年以上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含系列标准),或由我国主导起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或其他公认的国际组织发布实施2 年以上的国际标准。
8.不得推荐涉密成果。
(二) 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
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授予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代表性成果的45 周岁以下(1980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需填报 1 项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的要求同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
二、推荐方式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由自然资源领域具备一定条件单位和自然资源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通过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限额推荐符合奖励范围的成果,不受理自荐。各推荐单位和院士均应根据候选成果或科技工作者所属的专业领域,将其推荐至相应专业评审组。
(一)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测绘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所属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省级学会;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 自然资源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 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办公室;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委会、全国地理信息标委会、全国海洋标委会、全国珠宝玉石标委会;自然资源部与教育部、地方政府等共建高校。
推荐名额。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测绘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所属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省级学会,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可推荐 5 项成果及 3 位青年科技工作者。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自然资源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 自然资源部与教育部、地方政府等共建高校可推荐 3 项成果及 3 位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上述推荐名额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自然资源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自然资源部与教育部、地方政府等共建高校,可额外推荐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的 1 项成果或 1 位青年科技工作者;若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牵头建设多个平台,仅可额外推荐1 项成果或 1 位青年科技工作者。各学会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及省级学会,可额外推荐 1 项本学会团体会员的成果或 1 位本学会团体会员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各学会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及省级学会,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额外推荐标准类和科普类成果各 1 项。
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办公室可推荐 10 项科普类成果;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别可推荐 8 项、5 项、5 项、2项本标委会归口管理的标准类成果。
拟推荐的成果及青年科技工作者,需在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科技进步奖的公示内容,应包括成果基本情况、推荐意见、成果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青年科技奖的公示内容,应包括被推荐人基本信息、代表性成果基本情况、推荐意见、成果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公示无异议的成果和青年科技工作者方可推荐。
四、推荐时间
2026 年 8 月 24 日—9 月 23 日(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 9:00 开通,9 月 23 日 17:00 关闭)。
联系电话: 8060873张琴,8062703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