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米远祝作为项目完成人联合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大连理工大学申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1月2日(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永晶(8060873),秦良斌(8066900)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