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类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一)专家提名。
1.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联合提名。获得3名以上院士、专家、委员联合提名的人员为有效候选人。
2.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均可提名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1项,鼓励联合提名。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主责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专家联合提名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机构)提名。
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可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经省科技厅认可的具有提名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在鄂企业等机构进行提名。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人选)。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被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5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被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被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3年度、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以奖励决定文件为准),不能作为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参加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复评后撤项的项目不得提名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先通过项目验收。
(四)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邮箱(hbkjtcgzhc@163.com)发送申请。联合提名时,由主责专家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单位(机构)提名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省奖励办邮箱(hbkjtcgzhc@163.com)发送申请,申请格式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机构)提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机构)提名申请表——提名单位(机构)名称”。为增强提名工作的严肃性,提名单位(机构)需在《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机构)提名汇总表》首页加盖本级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将盖章页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者。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省奖励办分配提名项目数量,再由提名者生成提名密钥后分配给完成人。
2.提名公示
提名前应当对提名项目(人选)进行公示。专家提名的,在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单位(机构)提名的,在提名单位以及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5)的要求进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无异议后方可被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l/)。
二、提名书线上填写
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单位(机构)、专家应按照《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5)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项目完成人应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注册账号(自然人账号),并于2025年5月6日至5月29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省科学技术奖,凭提名单位(专家)分发的申报密钥进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l/),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其中,提名书主件有签字盖章要求的页面应在系统导出打印后签字盖章,并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上传,包括封面、提名意见、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等。
三、纸质提名材料报送
提名单位(机构)、专家应按规定做好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专家提名的材料。
专家提名的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封面、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纸质提名书于初评公示后规定时间报送。初评未入围的,不提交纸质提名书。
(二)单位(机构)提名的材料。
提名单位(机构)应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单位(机构)报送的材料包括:
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
2.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由系统导出,汇总表为多页的,每一页均应加盖提名单位(机构)公章)。
3.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封面、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初版和最新版本)。
提名函和汇总表盖章版应于在线提名截止前报送。纸质提名书于初评公示后规定时间报送。初评未入围的,不提交纸质提名书。
(三)其他情况。
1.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包括印有“内部”字样资料)不予受理。
2.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应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3.提名单位(机构)、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机构)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4.形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所有提名材料不得更改。
四、时间安排
(一)我校项目属于单位提名,请各学院将提名汇总表(附件3)于4月30日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提名单位,由提名单位分配奖励申报系统的登录密钥。注:提名汇总表报送提名单位后项目信息如项目名称、人选姓名(主要完成人)、提名奖种等不予更改,不予撤项。请各学院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我校申报项目的提名函和汇总表盖章版按照提名单位要求时间报送至提名单位。纸质提名书于初评公示后规定时间报送。初评未入围的,不提交纸质提名书。
(二)请项目完成人于2025年5月29日24:00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提名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名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24:00前完成在线提名,并于2025年6月3日-4日将提名函和项目(人选)纸质汇总表报送至省奖励办。
五、其他事项
(一)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完成后,请各有关单位(个人)关注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hubei.gov.cn),及时了解奖励评审工作进展。
(二)为体现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三)评审结束后,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其他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16-8060873 田永晶。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