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是我校科学技术奖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成果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学校将高质量的社会科学奖励组织申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为规范申报社会科学奖励的渠道和程序,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交流和转化,现拟开展社会科学奖励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遴选范围
依据中国科协发布的《社会科技奖励名录》(附件1)进行遴选。
●遴选原则
1.学科相关原则。遴选奖项与本学院(部)学科紧密相关,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
2.高质高量原则。遴选奖项申报条件较高、声誉好,在国内或行业内有广泛影响,有助于成果交流与转化,奖项设置类别较广,数量较多。
3.短周期长持续原则。遴选奖项为长期设奖项目,评奖频度为1次/年为宜
●遴选要求
1.坚持遴选原则,并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和成果培育需要进行遴选。
2. 遴选时要详细了解奖项设置历史、奖励设置、组织流程、申报条件、评审标准、推荐或提名渠道。
3.每个学院遴选原则不超过3个。遴选结果通过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填写《社会科学奖励项目遴选表》(附件2)于2021年3月5日前报科学技术处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田永晶;联系邮箱:184081224@qq.com;联系电话:8060873。
长江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1-01-18
附件1:中国社会科技奖励名录.xlsx
附件2:《社会科学奖励项目遴选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