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湖北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实施,促进我校专利转化,学校决定对实施专利转化的经纪人(团队)予以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 经纪人(团队)实施范围
1. 发明人本人(团队)。由发明人本人自主发起并组织实施,主导并全流程参与我校某专利转化工作,并成功转化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
2.校内师生。除发明人外的校内师生(团队)通过一定渠道对接市场需要,主导并全流程参与我校某专利转化工作,并成功转化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
3.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执行。
二、经费来源与奖励标准
1. 奖金额度为20万,从湖北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额度用完后停止奖励。
2. 成功转化发明专利一件,奖1000元。
3. 成功许可一件专利或转化一件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奖500元。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