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 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申报积极性,切实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推动基金工作从数量增长向量质齐升转变,现决定启动 2027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中心)应在往年组织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贯彻“提前启动、深挖潜力、应报尽报、能报尽报、多方联动”的工作思路,在不限项前提下,承担过3个面上基金的教师应申报重点、重大项目;二、三级教授和承担过2个面上项目的教师尽量申报重点、重大项目。做到落实责任人、落实申报任务、落实申报人选、落实申报要求、落实进度安排,确保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严守学术规范。把国自然基金申报组织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团队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提早布局,依托校内外优质资源加强论证指导,严把质量关。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全体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诚信管理规定,恪守科研诚信,保证申请书内容、研究数据、成果材料真实客观,规范论文、专利等成果署名与标注。严禁同一或高度相似项目重复申报,严禁虚构预实验数据、伪造合作关系。各学院要强化提醒教育,对存在学术不端苗头的申请及时纠偏。严格执行基金委限项申报规定,申请人须自行核对本人及参与人限项情况,杜绝超限项申报。
二、工作安排
(一)分类推进申请书撰写
1.往年已申报但未获资助的申请人:须对照近年评审意见逐条分析,明确是科学问题凝练、研究方案设计、前期基础还是文本表述方面的问题,形成书面修改说明,并在新申请书中作出实质性调整或补充预实验数据。不得简单“改头换面”重复申报。
2.首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教师:可参考2026年申请书模板提纲先行撰写,重点厘清科学问题属性、立项依据逻辑和研究方案可行性,避免出现选题缺乏新颖性、科学问题模糊、技术路线不清、文本表述不规范等常见问题。学院应指定有经验教师进行“一对一”初稿指导。同时各学院要做好兼职人员、在职博士、博士后、外聘人员申报资格摸排工作。
(二)多层级论证打磨
各学院(部、中心)应制订项目论证工作计划,建立学院、学科/团队、申请人三级论证思路。论证形式可采取学术讲座、专家咨询、学术沙龙、学院会议等多种方式,论证专家以具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持或评审经历的小同行专家为主。
原则上,每位申请人的申请书在提交前应经过不少于三轮实质性论证:第一轮聚焦选题与科学问题;第二轮聚焦研究方案与技术路线;第三轮聚焦文本规范与形式要件。对近年来函评意见较好、竞争力较强的项目,学院应组织一对一精准辅导,推动其冲击面上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
各学院做好每轮项目论证过程材料留存,包含论证签到、专家意见记录、申请人修改说明等,相关材料纳入学院基金申报台账,学校将不定期抽查论证工作落实情况,杜绝论证走过场、形式化。三轮论证为最低工作要求,对于基础薄弱、竞争力不足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论证轮次。
三、时间节点安排及相关要求
1.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请各学院成立以院长(或科研副院长)为组长的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组,制定《XXX 学院 2027 年度国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翔实,具有可行性。
2.2026 年 11 月 10 日前,项目申请人完成选题和申请书初稿;各学院(部、中心)组织至少一轮选题专家论证,并同步梳理形成《2027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选题汇总表》(见附件 1)报科发院备案。学院须在此阶段完成符合条件人员的全面摸排,建立申报台账。
3.2026年12月15 日前,学院邀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深指导专家(须提前将专家信息报备科发院)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并指导项目论证。论证结束后,申请人须根据评审意见逐条修改并形成修改说明。会议安排向全校公开,鼓励跨学院、跨学科教师参加。
4.2027年1月20日前,学校根据基金委正式申请通告发布校内申报通知,对《202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进行解读,重点说明指南新变化。申请人根据最新指南完成申请书修改和完善。科发院同步组织科研秘书和参加审查的老师参加形式审查业务培训,明确本年度形式审查要点和常见退回情形。申请人需认真研读基金委经费管理办法,科学、合规编制项目预算;涉及外单位合作的项目,须提前对接合作单位,落实合作协议、盖章材料等附件准备工作,避免临近提交阶段出现材料缺失。
5.2027年2月20日前,学院或课题组团队组织向校内外同行专家咨询,重点对研究基础扎实、选题突出的项目开展一对一打磨,形成申请书定稿前的最后一次实质性修改。
6.2027年3月5日前,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自查后网上提交,请申请人预留充足修改缓冲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卡点提交,防范系统拥堵风险;学院科研秘书完成本单位面上和青C项目的逐项形式审查,重点核查申请资格、限项、预算、附件完整性。鼓励学院之间开展形式审查交叉互审,降低共性疏漏风险。
7.2027年3月10日前,各学院(部、中心)负责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C 类)的最终的形式审查,科发院负责其它重点、重大类的项目形式审查,确保所有项目形式审查合格;申请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形成定稿提交。逾期提交或形式审查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正的,不予报送。
本通知所列时间节点为校内预安排,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申报通知发布后时间发生调整,校内各节点同步顺延,科发院将第一时间发布更新通知,请各学院、各位申请人持续关注科发院官网相关通知。
科发院将全力做好申报工作的整体设计和统筹协调。对各学院(部、中心)基金申报组织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重点跟踪申报覆盖率、论证轮次和形式审查通过率。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安排,要强化统筹,坚持提前培育、精准辅导,组织专家打磨,严把申报书质量关;要加强政策宣讲,准确传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科研诚信等相关要求,杜绝形式化申报。
各二级单位报送《2027年度国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方案》、《2027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选题汇总表》、《国家基金项目重点培养对象申报书进展台账》至邮箱:500056@yangtze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 学院2027 国自然申报材料材料报送人,全部电子版材料作为邮件附件一并提交。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发院。
联系人:门朝威 联系电话:07168060561 18986663548
本通知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选题汇总表
2.学院国家基金项目重点培养对象申报书进展台账
长江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