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大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学校支持人文社科建设发展的要求,着力培育有能力承担高级别研究项目的研究人员,学校正式启动长江大学社科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长江大学社科基金包含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及专项项目,其中专项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共设35项,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
二、资助金额
长江大学社科基金2025年度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万元/项,面上项目5000元/项,青年项目3000元/项。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不设项目指南。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参照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指南,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要把湖北省2025年“新春第一会”——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和荆州市“全市整体提升‘七力'建功‘支点建设'推进会”提出的要求作为选题重点,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文科与理工农医等学科的跨学科交叉项目申报,鼓励教师围绕长江文化、区域经济、数智文科等领域进行项目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项目申报者不得作为成员参与他人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同时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为培育高级别青年项目,校基金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以后出生),女性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校级社科基金项目。
(3)项目负责人曾经承担过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包括在研的项目)超过2项。
五、立项与结项要求
1.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2.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不断提升申请书质量,力争获批2026、2027年国家级、省部级项目。
3.研究周期及结项要求。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各项目2年内成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或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领导批示均可直接结项。若未达到上述条件,则:获批重点项目者须公开发表1篇T1或以上高水平论文方能结项;获批面上项目者须公开发表1篇T2或以上高水平论文方能结项;获批青年项目者须公开发表1篇T3或以上高水平论文方能结项。
4.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长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六、申报办法
请申报人按照附件提供的模板认真、如实填写《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于2025年10月10日17:00前将《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的纸质版及电子版(PDF)、《长江大学社科基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所在单位(学院),科发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各单位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人资格及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做好意识形态问题自查,于2025年10月11日将申报材料纸质件(《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以及学院分管领导签名、盖章的《长江大学社科基金申报汇总表》)报送科发院3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jcjhk@yangtzeu.edu.cn。
联系人:万绍华,0716-8062705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