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以及专家评审的结果,我校拟推荐石油工程学院黄丽娟、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代尘杰为我校报出人员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9日(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子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淑娟(0716-8060197)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