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在全规办网上发布,请大家关注!因为本项目为限额申报,我省需进行评审推荐上报,请申报者用申请书模板进行线下准备,先报送纸质材料由省办组织学科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一、请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要求,严格按照8项限定进行执行资格审查。
1.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3.“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具体通知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3154013998179),有关材料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内容。
1.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份原件1份,《活页》5份。
2.申报数据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
3.《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科发院项目科(行政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77736625@qq.com。
4.报送材料时间。学校接受材料时间截止2025年5月9日17:00,12日上午通过EMS邮寄至省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接收材料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15日17: 00,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门老师,0716-806056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