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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高质量服务教育强省建设,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与教育强省建设相适应的政策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
二、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200项左右,一般课题550项左右,专项课题140项左右。
三、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区域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专业深厚、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每个课题限报1名主持人,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9人,课题组每个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能申请新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请。
(3)凡教育部及以上教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六、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七、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长江大学限报12项。
八、网上集中申报和受理时间从2024年7月5日8:30开始,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九、申报流程
(1)2024年6月28日17:00之前,将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和汇总表发送到指定邮箱。(2)2024年6月29日-7月2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3)2024年7月2日-7月4日,网站上公示拟报出名单;
(4)2024年7月5日,发放帐号和密码,课题申请人将《课题申请•评审书》上传到“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http://www.hbies.cn/)。
(5)2024年7月7日-7月8日17:00,提交申报材料。
纸质版:《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和汇总表各1份。注意:(1)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2)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汇总表由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电子版:《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和汇总表。
联系人:何勇
联系电话:0716-8060561
办公地点:行政楼315室
电子邮箱:kjcjhk@yangtz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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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