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0]038号
各人文社科学院及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及论证工作,提升基金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为充分激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活力,学校将加强对学院科研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对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加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聘期考核中的分量,在全校营造人人重视科研、人人参与科研的良好氛围,通力协作,全力推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学院要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作为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全面动员,做到应报尽报,在确保数量的基础上提高质量;要盘活存量,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制度保证;要充分借助“外力”,邀请兼职教授、特聘教授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主持人要树立必胜信心,集中精力打好攻坚战。各学院要将申报指标落实到具体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除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之外,必须申报;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二、工作安排
(一)2020年10月中旬:
召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推进会(已完成)。
(二)2020年11月初:
人文社会科学处到文科学院调研,了解学院项目申报推进工作进展(已完成)。
(三)2020年11月中旬:
1.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教职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认真遴选课题,明确研究目标。国家社科基金年底将发布《课题指南》,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申请人可结合各自的研究基础和学术前沿进行选题,待2021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进行微调。请院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申报人员研究本学科往年立项课题,及时关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结合自身学术优势,充分挖掘本单位特有资源,帮助本单位每位申报教师明确研究目标和申报选题。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科研力量分布情况,广泛组织和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全员申报,特别是以下三类教师必须申报:
(1)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校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2)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教师;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的教师;
2.请分管科研副院长制定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附件),并于2020年12月1日前,各单位将签字盖章的项目选题汇总表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电子文档发送到709668907@qq.com)。
(四)2020年12月:申报指导,选题论证。
12月,各学院对相关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评、筛选或整合,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划、往年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及申请书撰写进行指导。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对选题进行调整。
(五)2021年1月:组织申请书撰写,完成初稿。
各学院要加强对申请书撰写工作的指导,组织项目负责人完成申请书初稿的撰写。
项目负责人要利用寒假时间继续修改完善申请书和活页。
(六)2021年2月:学院组织专家论证,修改申请书。
(七)2021年2月: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申请书,学校推荐上报。
附件: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