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0]018号
各相关学院及科研教师:
根据《长江大学人文社科繁荣计划(2020-2025)》(长大校发[2020]41号)精神,学校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20年度“长江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长江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请各相关院系组织科研教师积极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长江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基金面向学校全职在岗青年教师,旨在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的创新研究能力,为争取国家或省部级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资助减半,研究周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3.长江大学成果培育计划入选未结项者、获批过长江青年基金、长江青年人才基金资助者不能申报。
二、申报办法
1.个人申报:即日—8月30日,申请人下载附件中最新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模板,填写并打印申请书;
2.院系评审:8月31日—9月3日,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专家评审,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于9月3日17:00前提交申报清单(纸质版,1份,要求排序,盖学院章)及纸质申请书(1式1份,不需要盖章和签名)至人文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
3.学校评审:9月4日—7日,学校进行材料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4. 公布立项、划拨经费:9月8日—9月10日。
三、申报要求
长江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获批者要求至少申报一次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积极申报省级各类项目;有关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均应按要求在适当位置进行标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