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0]028号
校属各单位:
按照《长江大学人文社科繁荣计划(2020-2025)》(长大校发[2020]41号)的规定和《2020年度“长江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评审推荐、我处材料审查、面向全校公示,共有40个项目通过审定,准予立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0年9月10日-2022年9月9日。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相关项目负责人要尽快展开课题研究,多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单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资助经费0.5万元;经费使用期限:2020年9月10日-2021年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收益。
三、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编号。
附件:2020年度长江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