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1]022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人文社科繁荣计划(2020-2025)》(长大校发【2020】41号)的规定和《2021年度“长江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具体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各学院评审推荐,我处材料审查、面向全校公示,共有16个项目通过审定,准予立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1年5月11日-2023年5月10日。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相关项目负责人要尽快展开课题研究,多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单项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经费,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申报各级各类人文社科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编号。
附件:2021年度长江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