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通字[2021]046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江大学社科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专家组严格评审,面向全校公示,共有38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1项,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2项,委托项目4项)通过学校审定,准予立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1年10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各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相关项目负责人要尽快展开课题研究,多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要积极申报各级各类人文社科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编号。
附件:2021年度长江大学社科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