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科技处的要求,学校从即日起集中受理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
(二)验收项目范围:
2017年及以前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三)应提交材料及要求:
1、结题报告+项目申请书+成果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白色铜版纸做封面;
2、结题报告请按要求填写,经费决算如实填报,项目负责人签字齐全(模板见附件);
3、成果复印件中,文章需提供期刊封面、全文、标注处请用亮色笔勾画;专利、获奖等请提供证书复印件。
4、请认真对照申请书中的预期研究目标,成果数量或水平未达到者,不予结题。
请按照以上要求,在2019年5月25日之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基础项目科,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060561;
电子邮箱:kjcjhk@yangtze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