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科研教师: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4/t20210402_3449864.shtml)已发布,我校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 、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一般面上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三)杰出青年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项目支持。
(四)创新群体项目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学院申报指标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对学校下达指标情况,各学院限报面上项目4项(其中青年项目不少于2项),杰出青年和创新群体项目不限项。因限项申报,处级领导干部面上类项目不得申报。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组织申报(即日—2021年5月6日):各学院组织申请人仔细阅读省基金申报通知和指南,按要求撰写申请书,并组织专家初审,按照申报指标数限额推荐,于5月6日17:00前提交申报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院系盖章,格式见附件)及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至基础项目管理科,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项目科邮箱:kjcjhk@yangtzeu.edu.cn。
2.材料审查及专家评审(5月7—14日):科技处将进行材料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
3.网上申报(5月15—20日):拟推荐上报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完善申报书,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网上申请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及签字页面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
4.学校推荐(5月21—23日):学校在线审核申报书,分类汇总,按限额数推荐上报。
五、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位申请人认真阅读通知和申报指南,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指南、申报书及相关表格见附件。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基金资助。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2.申报书中申请人的联系方式请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3.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申报金额按照面上项目8万元,杰青项目、创新群体项目不低于30万元填写;经费预算中必须按照申请经费的1:1自筹经费。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青年项目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青年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4.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5.不受理项目申请情形: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6.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学校前期支持的团队和个人(含各类校级人才项目、科研项目及平台资助),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7.请各学院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的初选工作。严格按限额申报数上报,并按指南要求做好本单位申报汇总表,超过限额数的项目不予受理。
8.上述各类填报材料模版请至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基础项目管理科朱再春
联系电话:0716-8060561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