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充分发挥产学研深度融合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在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经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191号),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2023年奖项申报工作开始启动,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立: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五个奖项。
二、 奖项推荐方式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采取推荐制,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坚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
1、企业申报奖项应由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及学会、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等单位推荐申报;或由院士、二级教授推荐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业申报各奖项。每个企业可申报单位奖1 项、个人奖3项、创新成果奖3项;
2、国家或省(部)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后可直接申报。市属科研院所等单位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推荐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可申报单位奖1项、个人奖4项、创新成果奖4项;
3、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后可直接申报,每个单位原则上可申报单位奖1 项、个人奖3项、创新成果奖3项;
4、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 奖项申报要求
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中,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表彰10人,为我国产学研界评选出的年度十大创新人物。该奖项不受理直接申报,候选人采用在其他各奖项候选人中遴选产生,由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委员提名。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应在坚持四个面向、通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业绩突出,有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成功案例。
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应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在政策环境、机制体制、管理制度、合作模式及人才培育等方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为企业、为区域、为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产学研多方协同合作形成的科技成果,在破解创新发展的科技难题、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建筑具有重大影响。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5、产学研工匠精神奖:该奖项为个人奖,申报者应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或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事业中,具有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
四、申报程序
我校具有推荐资格。原则上可申报单位奖1项、个人奖4项、创新成果奖4项。
由于申报指标有限,请各学院(学部)遴选申报项目(个人),于5月30日前将申报奖项汇总表(附件1)后报送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处收集汇总后,科学技术处根据申报数量。遴选并确定申报项目(个人)后,发放申报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并在申报系统填报。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填报。填报要求详见申报系统说明(附件4)。
五、材料要求
各奖项纸质申报材料2份、不涉密证明1份(附件2),于2023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六、评奖程序及表彰办法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站进行公示;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对公示结果进行复审。表彰仪式将在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上进行,同时在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奖项的推荐、申报、评审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永晶 电 话:0716-8060873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