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学校
有关科技工作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激励与考核措施等;
2.负责学校科技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市场准入);
3.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
4.统计并提供科技类相关数据,编制科技统计报表;
5.负责学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8.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工作;
9.负责学校重要学术活动及学会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科研档案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11.负责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