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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2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31   点击数:

各学院(学部):

2022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启动,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及提名奖种

 我校由湖北省教育厅对所有奖项进行提名。可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还须在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评价。

各学院请于2022年4月5日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4、5)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科。提名材料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2)要求提前准备。申报项目需使用省教育厅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提名书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6日20:00。各单位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324房间。

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其它事项

1.提名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提名书和纸质版提名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提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2.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提名时间安排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如有回避要求,还需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见附件6)。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田永晶,8060873。

请各学院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附件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docx

 附件6-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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